今年全国首个“限跌令”来了!政府出手!降价不得超15%!

05-24 其他资讯 投稿:抖帅宫

房价不能大涨,也不能大跌

有城市开始限跌了~

这应该是,2021年全国首个旨在

限制房价跌幅的“限跌令”

新房降价不能超过15%!

这不就是限跌吗?

8月11日,湖南多家媒体报道称,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9日下发《关于房地产市场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成交价格限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岳阳市中心城区(包括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实施价格备案。

要求商品住房销售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岳阳市新房实施价格备案制度限价已有多年,此次政策的“亮点”在于对销售价格的下限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全国“限涨”之时,岳阳发布“限跌”政策,格外引人注目。

岳阳楼市真的很惨吗?为什么要控制降价?

近三个月以来,岳阳成交均价明显下滑。截至8月11日,岳阳楼市6月、7月、8月的成交均价分别为6558元/平方米、6492元/平方米、6661元/平方米,该城1月至5月的成交均价则在7246元/平方米~7605元/平方米之间浮动。

除预防楼市暴跌外,上述政策亦收紧了房企们为回笼资金、降价卖房的操作空间。

大幅降价并不是什么好事,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不排除楼盘前期购买的业主产生不满,降太多,对接下来土地出让也有难度。

这不是“限跌令”首次登场

过去几年来,多次曾出现“降价未遂”、“房价熔断”等事件,限制房价下跌,早已是地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一个简单的道理, 在楼市调控日益趋紧的当下,谁能回笼更多现金流,谁才会拥有更好的未来,“活下去”是第一选择。

2017年5月2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操作指南》明确指出,当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5%,商品房将无法进行网上签约。

2019年7月26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7月18日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其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

2021年7月26日,山东菏泽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查处一家降价销售的开发商。

所以,限跌令的出现房价限跌令,或许正是为了防止降价促销成为趋势 ,乃至出现降价维权等维稳事件,甚至造成“踩踏”,从而导致市场信心不足,进一步波及到土地市场。

“限跌令”的出现

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稳楼市。既要遏制大涨房价限跌令,也要防范大跌

限跌令与限涨令一脉相承,既要对新房涨幅进行限价,又要对跌幅进行限制性兜底,以此实现稳楼市的目标。

这不难理解。最近几年,楼市调控的主基调一直都是“稳”。房价大涨会放大金融风险,而房价断崖式下跌,影响同样会波及金融系统。

所以,通过层层加码的调控,遏制炒房空间,让市场横盘几年,从而不断消化大涨带来的风险,就成为共识。

二、是楼市转向的信号,楼市或迎大变局

一旦一个地方出了“限跌令”,这本身就说明市场已经出现转折。要知道,楼市限价虽然早已成为惯例,但过去更多都是对涨幅进行限制,很少干涉跌幅。毕竟,房价上涨气势如虹,根本不用担心下跌的可能。

如今,时转势移。过去是遏制房价上涨,如今变成防范房价下跌, 防跌的优先性远远大过控涨,这是楼市变局再真实不过的信号。

相反,许多一二线城市,即便政策不断加码,限制层层拔高,市场几近冰封,而房价依然岿然不动,正是基本面强劲的反应。

三、防范大跌比遏制大涨动力更足

这不难理解。遏制房价上涨固然背后存在政治站位问题,但毕竟能通过房地产投资驱动经济、通过卖地获得土地财政等实质性利好。降价如果成为趋势,很容易带来连锁反应。一方面, 前期的购房者,或许会降价维权,带来维稳风险 ,房价“能涨不能跌”的思维牢不可破。这在过去几轮楼市横盘周期里,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另一方面, 地方政府担心降价潮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当前的价格体系无法维持。

一旦降价成了既成事实,那么后续的土地拍卖、新房销售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地方经济的基本盘。

而在“限跌令”的另一边,为了抑制楼市的火热,今年以来多城纷纷出台“限价令”。

新房方面

3月3日,上海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

3月24日,成都要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

3月26日,银川市规定全市实行“一房一价”备案制,严格按申报价格销售,不得上调价格。

4月5日,合肥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要求控制房价的上涨,同一栋楼、同一套房的差价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5月27日,深圳明确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

7月9日,东莞提出下一年度首次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申报价格,将参照同区域、同地段当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价格及网签价格,结合房价调控目标审核确定。

二手房方面

2月8日,深圳最先建立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随后,成都、无锡、宁波、合肥、三亚、西安、绍兴、东莞、金华、衢州也纷纷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及其相关政策。同时,多个城市还明确了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将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

总结来看,今年以来,楼市调控越发严格。一边是新房、二手房的“限价令”,另一边又是新房的“限跌令”,这说明了“稳定”将是下半年楼市最确定的关键词。也就是说,房价的大涨大跌都要面临管控,以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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